发展的管理 计划督导委员会 医务卫生局 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 政策及规划组 财务及项目管理组 基建及发展组 数码健康督导委员会 法律、私隐及保安问题工作小组 资料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 数码健康协作工作小组 计划督导委员会 医务卫生局 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 政策及规划组 财务及项目管理组 基建及发展组 数码健康督导委员会 法律、私隐及保安问题工作小组 资料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 数码健康协作工作小组 计划督导委员会 医务卫生局 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 政策及规划组 财务及项目管理组 基建及发展组 数码健康督导委员会 法律、私隐及保安问题工作小组 资料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 数码健康协作工作小组

 

数码健康督导委员会

于二零零七年七月成立,成员包括公私营界别的医护专业人员、病人组织及资讯科技专才,以推动及督导全港性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平台(医健通)的发展。因应涵盖的范畴已由电子健康纪录互通扩大至数码科技更广泛用于医疗健康,包括运用电子健康纪录及医健通平台以支援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委员会已于2023年11月改名为数码健康督导委员会。

  • 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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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1. 就数码健康的发展,包括推行的政策、策略及就所有由医务卫生局(医卫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及卫生署倡导的数码健康相关措施(统称「数码健康」)提供意见。
    2. 督导推行医健通+计划的整体方向,特别就以下范畴提供意见,以便将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转型为医健通+(医健通+为全面和综合的医疗运营及资讯基础设施,贯穿公私营医疗卫生系统的不同层级和界别):
      1. 支援和维持医健通+基础设施和措施的管治、管理、运作及保养方面的组织框架及架构;
      2. 开发和推出医健通+基础设施和措施相关的法律、私隐、保安及其他普遍关注的相关事宜;
      3. 医健通+基础设施的技术事宜(包括健康纪录及资讯的定义、资料保安、资料结构、资料质素、标准及程序)及其他相关技术事宜;以及
      4. 鼓励社会和业界的参与,以推广医健通+的概念,并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市民推广使用医健通+,从而更妥善管理健康,并促进数码健康生态系统的扩展。
    3. 就香港整体进一步发展数码健康的事宜(包括与大湾区融合)提供意见。
  • 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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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医务卫生局常任秘书长
    成员:
    • 陈超余医生
    • 陈念德医生
    • 陈沛然医生
    • 陈炜国先生
    • 陈永光教授, 议员
    • 陈俊伟先生
    • 郑松岩博士
    • 郑小康先生
    • 车品觉教授, JP
    • 钟惠玲博士
    • 何柏良医生, JP
    • 何兆炜医生, JP
    • 龚敬乐医生
    • 刘冼静仪女士
    • 梁志邦医生
    • 梁健平博士
    • 李德丽医生
    • 罗昊博士
    • 文保莲女士, MH
    • 梅卓能先生
    • 彭耀宗教授
    • 冼超舜博士
    • 戴绍龙先生
    • 谢颖勤先生
    • 黄至生教授
    • 黄金凤女士

    及以下政府的代表:

    • 医务卫生局
    • 卫生署
    • 数字政策办公室

    查询:医务卫生局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

法律、私隐及保安问题工作小组

法律、私隐及保安问题工作小组负责参考香港现有法律条文及其他经济体系的相关法律架构和经验,就电子健康纪录互通基础设施的法律、私隐、保安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研究。

资料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

资料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负责处理进一步发展、维持和提升电子健康纪录互通基建平台的技术事宜;拟定进一步发展电子健康纪录互通基建平台的工作计划建议;识别推行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常见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加强医护机构和市民对电子健康纪录互通技术的信心,使他们更易于接受病历互通的概念。

数码健康协作工作小组

数码健康协作工作小组负责制订策略,藉协助私营界别开发电子健康纪录系统来助推展全港性的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计划,并鼓励私营和非政府界别的医护机构参与病历互通计划。

计划督导委员会

数码健康计划督导委员会负责督导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和整体与数码健康相关事宜,包括为推行医健通+ 计划制定政策、策略及目标和审批计划及预算。数码健康计划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医务卫生局、卫生署、医院管理局、数字政策办公室及其他相关的政策局/部门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