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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提供者應當如何準備,迎接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醫護提供者需注意的四大要點

推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並不單純是資訊科技項目。香港正邁向電子健康紀錄互通新紀元。然而,醫護提供者是否已認識、並準備使用這系統?這裡列出幾項要點,期望可讓他們了解如何運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隨著香港立法會於2015年7月通過《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草案》,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將於2016年首季啟用。互通電子健康紀錄的優點很多,除可加強公私營醫療服務的連貫性和效率外,同時有助醫護提供者提高服務質素和降低成本。

在迎接新系統之際,我們應理解,推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並不僅僅是安裝新電腦軟件和硬件,關鍵是在於醫院/診所運作模式的轉變,所以採用系統前需有所準備。

醫護提供者使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1.
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  
  受《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規管(第625條)
  •  
  無論是醫護提供者或病人,參與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均屬自願性質

  •  
  醫院/診所的電腦只能經以下途徑連接到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  
  固定網路位址;
  •  
  安裝ELSA電子健康紀錄通訊組件

  •  
  查看電子健康紀錄的臨床數據
   
  •  
  醫護提供者和病人雙方必須參與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  
  醫護提供者必須獲病人的互通同意
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2.
與系統互通紀錄

  •  
  醫護提供者需提供預定範圍內可互通的電子數據
  •  
  電子健康紀錄數據的標準
   
  •  
  病人登記的個人資料必須準確
  •  
  可互通的臨床數據須符合以下供系統辨認數據的級別(第三級數據是供系統辨認最佳的級別)
第一級:自由文本/ PDF文檔
第二級:自定的結構性數據
第三級:通用醫學標準的結構性數據

  •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只能辨認由電腦建立的數據(包括PDF),而非掃描的紙本紀錄(系統啟用初期接受掃描的紙本出院紀錄作為過渡安排)
與系統互通紀錄
     
3.
設置測試/基本設施

  •  
  系統安全評估
   
  •  
  系統安全和連接到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的評估清單
  •  
  連接系統
   
  •  
  需達到網絡基本設施要求
  •  
  系統的界面和連合
  •  
  數據界面
   
  •  
  用作上傳和下載數據的電腦界面程序
  •  
  數據界面和系統連合的測試
設置測試/基本設施
     
4.
設立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

  •  
  設置
   
  •  
  選擇醫院/診所內合適位置供病人登記
  •  
  配置設備,例如表格的收納和安裝傳真機

  •  
  培訓員工
   
  •  
  為病人進行登記
  •  
  獲取病人的互通同意
  •  
  啟動紀錄
  •  
  其他相關操作流程
設立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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