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醫護專業人員?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指定的13組醫護專業人員: 藥劑師、牙醫、牙齒衞生員、醫生、助產士、護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脊醫及中醫
目前,能夠存取電子健康紀錄的醫護專業人員包括:
- 藥劑師
- 牙醫
- 醫生
- 助產士
- 護士
- 醫務化驗師
- 職業治療師
- 第I部份視光師
- 放射技師
- 物理治療師
- 中醫
其他專業類別/於其他醫護機構之個別專業類別將在稍後時間獲授權存取電子健康紀錄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指定的13組醫護專業人員: 藥劑師、牙醫、牙齒衞生員、醫生、助產士、護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脊醫及中醫
目前,能夠存取電子健康紀錄的醫護專業人員包括:
其他專業類別/於其他醫護機構之個別專業類別將在稍後時間獲授權存取電子健康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