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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六組醫護專業人員可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新增六組醫護專業人員可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互通系統)分階段讓不同組別的醫護專業人員取覽系統內的資料。由2017年9月起,六組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衞生署和本港全數十二間私家醫院執業的醫護專業人員,可逐步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六組於醫管局、衞生署及本地私家醫院執業的醫護專業人員,包括藥劑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和物理治療師,現可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連同於互通系統推出初期已涵蓋的醫生、護士(包括助產士)及牙醫,《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指定的十三組醫護專業人員中,已有十組在有關醫護機構獲得病人同意下,可取覽病人於互通系統內的健康紀錄。
 
醫生、牙醫、助產士及護士
 
至於在社區其他醫護機構屬以上六個組別之醫護專業人員,以及餘下的醫護專業組別,即牙齒衞生員、脊醫和中醫,則會於稍後階段覆蓋。
 
牙齒衞生員、脊醫和中醫
 
有關詳情可瀏覽

http://www.ehealth.gov.hk/tc/whats-ehealth/who-can-join.html

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參加互通系統是以醫護機構作為登記單位。持有效專業登記的醫護專業人員如欲取覽電子健康紀錄,可經由其執業的醫護機構申請。醫護機構會為醫護專業人員開設系統帳戶,並按職能設定其取覽權限。醫護機構必須首先取得病人同意,其醫護專業人員才可在有需要知道的原則下,取覽正接受其護理之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
 
按職能設定取覽限制
 
按職能設定取覽限制是保護私隱的措施,用以釐定在護理病人時所需的相關資料,及可取覽這些資料的醫護專業人員組別。其主要特點為:
 
  •  
獲授權的不同醫護專業人員,在取覽資料和使用系統功能上有不同級別的權限。
授權不同,取覽不同級別的權限
  •  
按不同醫護專業人員的臨床需要或職能,設定不同的取覽權限。
按不同臨床需要或職能,設定不同的取覽權限
  •  
在「有需要知道」原則下,醫護專業人員的取覽限於與其專業服務有關的電子健康紀錄相關部分。
在「有需要知道」原則下取覽相關部分
  •  
所有取覽活動均會被記錄,以作審核和檢查。
所有取覽資料均會被記錄,以作審核和檢查。
 
按職能設定取覽限制是如何制定?
 
  •  
  透過工作小組、專案小組和委員會,並借鑑不同醫護專業界別的臨床專業知識,收集信息標準專家的意見。
     
  •  
  聽取有關管理局及委員會的意見。
     
  •  
  邀請醫護專業團體和病人組織等主要持份者參與。
 
 
不同組別醫護專業人員最新的取覽限制載於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網頁:

http://www.ehealth.gov.hk/tc/whats-ehealth/access-control.html

政府會根據醫護專業人員和病人的意見,並隨著日後可互通資料範圍的擴展,以及第二階段計劃的發展,不時檢討醫護專業人員的取覽限制。
 

下載醫健通訊(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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