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资料要求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私隐条例》),任何人士均可查阅及索取其于医健通内的个人资料副本,及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提出改正资料要求(即查阅资料要求及改正资料要求)。你可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邮寄/传真/亲身递交/透过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中心)的投递箱递交查阅资料要求表格到中心。
查阅资料要求报告
- 中心会于合理可行的时间内向申请人提供有关报告(于40天内)。
- 请在查阅资料要求表格内,列明有关报告的格式,及所需查阅的纪录时期。我们会按有关查阅资料的要求,收取处理费用港币109元,及根据所索取有关报告的格式,收取适度的材料费用:
- 每支USB记忆棒(容量32GB):港币33.9元;或
- 每张DVD光碟(容量4.7GB):港币2.5元;或
- 纸张打印:每张A4纸港币0.1元(不论单面或双面打印)。
- 如查阅资料要求报告页数超过3000页,则不建议以纸张打印形式索取。
- 如查阅资料要求包含放射图像资料,有关报告只限以USB 记忆棒形式发放。
- 有关费用须以缴款单形式缴付。
- 由2024年9月27日起,当你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递交查阅资料要求时,可即时进行以下网上缴费(只提供USB记忆棒形式):
- 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银联)
- 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
- 所有已缴付的行政费用将不获发还。
- 查阅资料要求费用最后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提交查阅资料要求的程序
细阅重要通告。填妥查阅资料要求申请表或准备一份书面形式的查阅资料要求
亲身递交、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邮寄或传真有关申请到中心
收到查阅资料要求-领取报告的通知书*
缴付有关款项(根据通知书所列的付款方法*)
到中心领取查阅资料要求报告
查阅或改正资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