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记(年满16岁或以上)

请带备你的香港身份证前往以下其中一个地点登记医健通。如你未持有香港身份证,请带备其中一项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

如你未能亲身递交申请,可授权其他人士于医院管理局或卫生署辖下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或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谘询中心,代你递交申请,请谨记在登记同意书注明。获授权者在递交申请时,请携同已填妥的同意书、其身份证明文件,及你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你亦可为以下人士递交申请

为你的儿童

合资格的代决人,可为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登记,请带备儿童及你的以下文件,并与该儿童一同前往登记:

  • 儿童及你的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 由儿童的监护人、获法院委任以处理该儿童事务的人,或正在或即将向该儿童提供医护服务的订明医护机构提出的申请,请同时带备其他所需文件
  • 此处阅览代决人应注意事项

为无能力给予同意的人士登记

合资格的代决人,请带备无能力给予同意的人士及你的以下文件,并与该人士一同前往登记:

  • 该人士及你的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 由该人士的监护人、获法院委任以处理该人士事务的人,或正在或即将向该人士提供医护服务的订明医护机构提出的申请,请同时带备其他所需文件
  • 此处阅览代决人应注意事项

为尚未领取香港出生证明书的初生婴儿登记

步骤1:建立一个临时电子健康纪录(领取香港出生证明书前)

请带备初生婴儿及你的以下文件并与初生婴儿亲身前往出生医院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

  • 由出生医院签发的文件,附有注明初生婴儿身份的识别标识
  • 你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

 

步骤2:更新电子健康纪录(领取出世纸后 )

请带备以下文件前往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或卫生署辖下的母婴健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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