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表格及准备文件
阅读下列文件
- 登记医健通的注意事项(只有英文版)
- 医护机构指南
- 电子健康纪录通讯组件及香港临床医疗术语表特许协议(只有英文版)
- 使用电子健康纪录安全连接组件的条款(只有英文版)
- 医护机构登记医健通的条件
私家医院(只有英文版)/非私家医院(只有英文版) - 使用电子健康纪录作医护用途的实务守则
-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PDF版本)(只有英文版)
按医护机构类别,准备有效的证明文件
网上递交申请(只有英文版)查询申请状况、递交补充文件或下载 电子健康纪录安全连接组件
登入只需5个简单步骤完成申请
提供医护机构资料
提供医护机构用户资料
提供医护服务地点资料
上载证明文件
查看并递交申请
技术设置
- 一封确认接受申请的电子邮件,以及
- 一封包含安装电子健康纪录安全连接组件的登入说明的电子邮件。
2. 你必须安装电子健康纪录安全连接组件才能登入「医健通」。
3. 收到电子邮件14天后,你的「医健通」登记将被视为有效。
4. 如果需要技术支援,你可以在收到电子邮件后14天内登入「医护机构登记」系统并提交请求。
用户管理员及其他使用者帐户
用户管理员负责为员工开立使用者帐户。
建立使用者帐户申请表(只有英文版)
要新增/调任用户管理员,请递交「更改医护机构/医护服务地点资料同意书」(只有英文版)至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
如何管理帐户
完成登记后,你将收到:
确认电邮
张贴于医护服务地点的医健通标签
用于病人登记的香港身份证读卡器
连接医健通的技术谘询
医护机构登记册
于成功登记后,医护机构名称、登记服务地点的地址和联络电话将被刊载于医健通网站上的医护机构登记册内供市民查阅。
医护机构将获提供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标签,以展示于其处所及予以识别为医健通参加者。
搜寻已登记医护机构《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第625章)指定的13组医护专业人员
登记医健通是以医护机构为单位。如您受雇的医护机构已参与医健通,您须获得雇主授权登入。此外,您亦须在相关专业委员会及注册组织持有有效的专业资格。
- 医生、牙医、助产士、护士、药剂师、医务化验师、职业治疗师、第I部分视光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牙齿卫生员、脊医及中医
- 持有效专业登记的医护专业人员,可向其执业的医护机构申请开设医健通帐户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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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如欲登记参与医健通,应怎么办?Expand
欲登记参与医健通的医护机构应:
- 向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谘询中心(申请及谘询中心)索取有关行政及技术安排的资料。
- 阅读《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第625章)(《互通系统条例》)、《使用电子健康纪录作医护服务用途的实务守则》(《实务守则》)及《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登记条件》,以了解参与医健通须负的责任和应遵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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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个医疗集团,在全港设有多间诊所。我们可否只为部分诊所登记参与医健通?展开
- 医健通是以医护机构为单位进行登记。
- 医护机构可为辖下所有或部分提供医护服务的医疗机构/诊所(或医护服务地点)登记参与医健通。
- 医护机构须就其辖下医护专业人员取览电子健康纪录,及透过所有已注册的地点的临床电脑纪录系统互通纪录等事宜,制订有关的行政安排,并负责相关的监督及监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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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间个人执业的小型诊所工作。虽然我支持医健通及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的概念,但我没有额外的能力和资源在诊所内设置供病人登记的设施。那么我还可以登记参与医健通吗?展开
- 参与医健通的医护机构,如符合若干条件,是可设置有关设施为病人登记参与医健通。
- 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统筹处)预期并非所有医护机构,特别是那些个人执业或以小集团形式执业的医护机构,都能够为病人进行登记。
- 有关医护机构可指示病人透过邮寄、互联网或亲临指定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登记(点击这里可查阅有关登记站的名单)。
- 医护机构不论能否为病人进行登记,均可参与医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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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自己的诊所,同时也是一些私家医院的到诊医生。我应登记成为医护机构,还是诊所或有关私家医院辖下的医护专业人员?展开
- 医健通是以医护机构为单位进行登记。医生拥有的诊所(例如陈大文医生医务所)应登记成为医护机构。
- 医护机构辖下的医护专业人员(例如医生及护士)必须透过该医护机构(该诊所)开立及维持一个医健通使用者帐户,方能使用医健通。
- 如医生(例如陈大文医生)需要于另一医护机构(例如在私家医院以到诊医生的身份)取览其病人的电子健康纪录,有关医生则必须同时于该私家医院开立一个医健通使用者帐户。
- 尽管医护专业人员可能会在不同的医护机构分别拥有各自的使用者帐户(例如在这种情况下,于诊所及私家医院拥有帐户),为精简电子健康纪录认证程序,每名医护专业人员都可使用同一组登入密码,在不同医护机构(即诊所或医院)内作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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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诊所并未准备好将有关纪录上载至医健通,那我的诊所仍可参与医健通吗?展开
- 即使医护机构和医护专业人员并未使用任何电子医疗病历系统,亦无任何电子病历可供互通,他们都可以参与医健通,以取览病人在医健通内的电子健康纪录。
- 不过,建议医护专业人员和医护机构应研究推行或提升其纪录系统,以便互通资料。
- 市场上有相关软件供医护机构选用;而统筹处也开发了简单易用的临床医疗管理系统连接套装软件及临床医疗管理系统适配组件,方便私营医疗界别机构把其纪录系统电脑化,以便互通其病人的健康资料。